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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徐學鳳

    在非法迫害開始,到鄉派出所寫過“保證書”,簽過字,因當時學法不深,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有損大法弟子形象。特此我嚴正聲明,不管我當時寫了甚麼,做了甚麼,現在我嚴正聲明一律作廢。今後,一定跟隨師父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5/89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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