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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新忠

    自97年得法經師父幾次點悟,使我身心受益。自99年7月20日以後,由於我受到村幹部的逼迫,被迫寫了“放棄大法修煉的保證書”,事後一直心中不安,現已完全悔悟。特此聲明以前寫的“不修大法的保證書”作廢。從此堅修大法緊跟師走,跟上正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5/89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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