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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姚翠平

    我1997年5月得法。由於怕心,在99年8月配合邪惡交了幾本大法書;2000年元月京進護法,在京公安處的審問記錄及駐京辦事處的審問記錄上簽字與按手印;被押回當地後,又多次配合邪惡,在審問記錄、罰款單、三聯保單、城鎮報到冊等簽字、按手印,還配合照了像;2001年6月29日被非法強行送勞教所勞教期間,聽信了邪惡的謊言,寫了“三書”,給610寫了“認識”,還寫信要家人交出大法書和師父的講法錄音帶,繼而邪悟做起了“挾控”與給別人洗腦的事;2002年元月,縣610辦到勞教所辦我回家的手續時,我又簽了字,按了手印,並被照了像。總之,自99年7.20這五年來,自己由於學法不深與怕心,做了許多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對不起大法,更對不起師父。嚴正聲明:在被迫害的五年中,自己一切不正的行為、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清除邪惡的迫害,精進學法修煉,從新走上正法路,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8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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