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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志剛 我在1999年7月20日到2000年年初期間,由於放不下對名利的執著,曾寫過向單位和區政府“妥協的材料”;2000年被鎮派出所強制送到在市某賓館辦的洗腦班,由於怕心曾向邪惡妥協,寫過“材料”;2001年3月份在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由於怕被勞教,曾說過“不修煉”的話;在2002年從戒毒勞教所以嚴重肺病提前回家後,由於放不下親情,後又對身體的狀態邪悟,期間有市政法委、公安局、鎮派出所的高壓迫害,而家人也受到高壓迫害、欺騙,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還有個別邪悟的法輪功學員的干擾,我正念不足,曾反對過大法,罵過一次師父,這些都對法輪大法造成了極壞的影響,給自己造下了深重罪業!鄭重聲明:以上所說、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永世不背叛師父、不背叛法輪大法,加倍彌補,做好正法的三件事:學法、發正念、講真象,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我的親人在邪惡的欺騙和迫害下曾經對法輪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我要幫助他們明白真象。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892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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