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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禮棟

    我是1998年11月份得法的,2004年春節前為了證實大法我去了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受邪惡迫害兩個月,在邪惡強迫下,做了不該做的事。我嚴正聲明:隨邪惡所說、所寫的一切聲明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迫害,清除自身的一切邪惡因素,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為救度眾生儘自己最大努力。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8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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