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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庭蘭 我因修煉法輪大法無辜被抓,在洗腦班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在此聲明在洗腦班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以後要在修煉的路上走好每一步,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892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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