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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申金蓮

    我1996年農曆8月得大法。99年7.20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99年7月29日,610邪惡叫我交大法書,我就順從的把大法書交了;99年8月初,參加了邪惡的洗腦班,寫了“保證書”;99年12月5日進京證實大法,被縣610從北京抓回關進拘留所17天,放回來的那天,610邪惡將印好了的邪惡“三聯保”叫我及愛人、女兒簽字,我們配合邪惡簽了名;2000年9月27日,縣公安與610邪惡強壓我們大法弟子進洗腦班,要求每人寫“保證書”,我不寫“保證”,但為了應付,我寫了幾句“對學習的認識”;2001年6月29日,我因發真像資料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送勞教所勞教體檢時身體不合格被退回,公安局邪惡叫我交4000元錢就放人,我沒錢交,它們就叫我女兒交,女兒也沒錢,就說有多少交多少,結果交了300元(沒開收據)後,邪惡又背著我要我女兒寫了“保證”;2001年7月9日,我女兒接我回家,邪惡又要我在女兒寫的“保證書”上按了手印。所有這些,是我修煉路上的污點,是對師父的不敬,我深感對不起師父。今嚴正聲明:自99年7.20被迫害以來,我所簽字、所講、所寫及家中親人所寫的、所講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跟隨偉大的師父,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7/89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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