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香英 自從迫害法輪功以來,派出所的人天天來家�媊斨Z,不讓煉功,非讓寫“保證書”。我說不會寫。他們沒辦法,只得抄了一份別人的“保證書”,讓我在上面按了手印。我知道大法好,每天仍然煉功學法,講真象,救世人,通過看師父的經文,看到同修們紛紛重新回到大法中來,我受到感動,知道寫“保證書”是不對的,是自己的污點。我想通過明慧網站聲明我以前寫的“保證書”作廢。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7/89368.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