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王慶林

    我於2004年7月19日被派出所惡警非法抄家並被綁架,不但被搶走了一部份家產,還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裡,受盡了多種酷刑迫害,在高壓下,由於承受不住,寫了對不起大法的東西,給自己修煉中留下了污點,心�堳D常懊悔,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因此嚴正聲明,在高壓下所說、所寫的一切對不起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一定要堅定的修煉大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7/89368.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