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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怡

    2003年5月我因為真像光盤被抓,在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受盡了折磨與迫害。由於自己對師父講的正法時期的法理解得還不深、不透,沒有用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正念去思想、去對待、去要求,以及自己還潛存的怕心,在邪悟者的誘導下,在自己神智不清的情況下,寫了“悔過書”,因此被邪惡鑽了空子。這一行為損害了自己作為一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給大法抹了黑,給大法在世間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和破壞,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辜負了自己世界裡眾生對我的期盼,為此在這裡嚴正聲明:我所寫的“悔過書、保證書”等一切有違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邪惡安排,遵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一個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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