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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趁

    2000年2月,因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兩次非法被綁架、三次被強行送到洗腦班,由於家人不配合惡警,勒索現金1500元,二次非法抄家。副縣長說:如果堅持煉功、學法,就判勞教。2001年元月,我在本村上班,晚上加班十點回家剛睡,一群惡警跳牆進院將我綁架。由於堅修大法,它們把我送到看守所後轉送勞教所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精神受盡摧。我在此聲明:所有符合舊勢力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精進實修,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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