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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桂春

    九九年七月二十幾日的一天,社區有兩個人來到我家,讓我丈夫交出法輪大法的書和有關資料,同時讓我丈夫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當時我丈夫上班未回來,社區的人就在我家等著不走,我當時想寫“保證”快打發他們走,所以我就替我丈夫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當然不是發自內心的)。同時還交給社區一本《轉法輪》和一些複印的學習資料。當時由於自己法學得不好,心性不高,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認識到自己當時的行為是不配做大法弟子的,我要以學法,煉功,講真像的正念正行來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同時我要嚴正聲明當時替我丈夫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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