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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鄭建英

    2002年6月由於自己正念不足,被邪惡綁架進看守所,被非法判勞教三年,關押在勞教所,被強迫寫了對師父和大法不利的話,沒有走好這段路,給自己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也是我最痛苦的。回來後,通過靜心學法,認識到自己所做的一切有多麼嚴重,所以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所強迫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師尊慈悲,給我們機會從新做好,我不再失落,決不能再遲疑,從一點一滴做起,珍惜師尊給我的機會,以實際行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走好今後的路,不再給自己留下永遠的遺憾。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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