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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宋占環

    2002年5月13日,因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二年。由於對法理認識不清,2002年11月13日,在勞教所惡警的電棍高壓下,做了自己不該做的事,通過學法,認識到自己錯了,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特此聲明:在勞教所強行洗腦及殘酷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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