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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宋麗華

    在邪惡面前,沒有正念對待,向邪惡妥協,給自己修煉的路下留下污點,也助長了邪惡的氣焰,這是對師、對法不夠堅信,放不下人心,從而給大法帶來損失,感謝師父給我這樣一個機會,現在嚴正聲明:向邪惡所說、所寫一切全部作廢。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路,完成自己肩負的責任。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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