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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玉春 我在99年7月20日與同修進京上訪途中被警察劫持回來。由於當時的人心、怕心太重,在惡警逼迫下違心的寫下了“不煉功的保證”,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每想起深感痛心,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現聲明,此“保證”作廢。決心在最後的正法路上,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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