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王玉春

    我在99年7月20日與同修進京上訪途中被警察劫持回來。由於當時的人心、怕心太重,在惡警逼迫下違心的寫下了“不煉功的保證”,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每想起深感痛心,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現聲明,此“保證”作廢。決心在最後的正法路上,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