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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振貴

    我於1998年得法,1999年7.20後,由於邪悟,向惡警寫了“不修煉”的“保證書”,我現在決定繼續修煉,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助師正法,在有限的時間內,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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