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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賢梅

    因我堅修法輪大法被非法綁架拘留、非法勞教,受到不法人員的折磨,如:惡罵毒打,電刑,插管搗胃(未絕食),一個半月無論白天還是黑夜銬在床腿、桌腿、樓梯欄杆不解銬,長期洗腦(看誹謗片),不讓睡覺等各種虐刑和限制一切自由,都不能動搖我對法輪大法的堅定信念。當時由於我學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被邪悟者謊言迷惑,還有獄警要挾到期要加期,主意識不清,正念不足,被逼迫下違心的寫了“四書”,傷害了尊敬的師尊及大法,做了不該做的事,給自己修煉正法路上抹了污點。很快醒悟後,認識到自己嚴重的錯誤而痛心羞愧。為了維護師尊尊嚴,維護大法,還師父和大法清白,還大法弟子清白。在此鄭重提出嚴正聲明:洗去污點,挽回損失。在強化洗腦及殘酷刑罰迫害下,被折磨的神志不清、精神失常而胡言亂語寫的“三書、揭批書”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真善忍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在公安局在筆錄等材料所有的簽名、手印一律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和迫害。正念正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永遠跟著師尊走,堅修大法到底。聲明:家人被叫去接見和“辦事”時,怕對我施暴,如有隨惡人說的等對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聲明:2001年,我曾被無理叫到居住區公安處,非法給我偷著錄像,等我發現已錄完。這個錄像我甚麼都沒說、都沒做。如果有人利用這事誹謗大法,給我栽贓,那是其人侵權行為,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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