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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秀英 99年7月20日那天,江氏政府突然對法輪功學員橫加迫害,抓人,真是舖天蓋地,暗無天日。大約是99年7月23日,我單位來人讓我在一張列有三條規定的紙上簽名,“1、不准上訪,2、不准串連,3、不准到外面煉功”。我因堅決不簽,遭到單位和家人的強烈反對和指責,因為萬惡的江氏流氓集團搞非法株連,我如不簽,單位領導和家人都要開除公職,我主要因為當時學法不深,沒有認識到它的嚴重性,又見上面沒有讓決裂法輪功和背叛師父的言詞就在他們的逼迫下沒能頂住,違心的簽了字。可是通過幾年的學法與師父的講法,新經文的指導,經常和同修切磋,明慧網發表的文章等,認識到自己那次簽字是非常不應該的,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更是不能幹的事,雖然是表面應付,但那是順從了邪惡,配合了舊勢力的安排,我當時被情所動,執著於安逸、名利,沒有走出人來,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心�堳D常難過後悔,現在只好奮起堅修,放下一切執著,加倍努力勇猛精進,洗去污點,跟上正法形勢,一心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嚴正聲明:那次違心簽的字作廢。堅修大法到底,一定做到師父經文中說的“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做好三件事,不辜負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的偉大稱號,不辜負慈悲偉大、佛恩浩蕩,師父的苦度,堅決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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