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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羅福訓

    我96年得大法,今年72歲,得法後我對大法堅信不疑。因我親身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所以我一直遵照師父教導每天學法煉功。7.20江氏非法打壓法輪功,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一直做著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2000年12月29日在去北京證實法時,被邪惡之徒非法關押,遭殘酷迫害,它們把我的衣服扒光,在水泥地上用冷水澆我全身,(12月31日的天氣是攝氏零下好幾度)逼迫我寫“三書”,我堅決不寫,它們還把我的錢物全部搜個淨光。日後把我放回家。2002年9月29日鎮派出所,夥同區公安局610的人等七、八個惡警,對當地12名大法弟子非法抄家,並非法綁架到教養所洗腦班。又找了個邪惡之徒整天折磨我。被折磨一個多月,由於每天不能學法煉功,後半個月就主意識不清而被迫接受洗腦。回來後,我有所醒悟,我又開始學法、煉功,按照師父的教導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但我想起自己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真是悔恨自己,在此嚴正聲明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補償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認真學法,緊跟師父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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