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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愛國 1999年7月23日,兩名惡警突然到我家,看到我家還掛著師父的法身像,厲聲說:你趕緊把像拿下來!要我寫“保證”不煉功、不去北京等。同時他們逼迫我交老師的法像,我交了。此後我痛哭了好幾天。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我違心寫的所謂“保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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