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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蘭芳

    我是99年得法的,得法前病多體弱,得法後身體得到康復,心靈得到淨化。但由於江氏集團進行舖天蓋地的邪惡非法鎮壓,我也被抓入拘留所2個多月。在此期間我雖知大法好,但由於怕心而妥協,符合了邪惡的安排而走了彎路。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為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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