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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宋書文

    2000年12月30日至2001年2月20日我被非法關押了52天。2003年2月24日至3月19日非法關押了24天後又被送入洗腦班,又非法關押了23天。我現在認識到它們關押我是非法的。它們非法拘留我時,拘留證都是它們自己簽的字,可是放我回家我簽了字,現在我認為簽字是錯的,這也是順從了邪惡。我嚴正聲明兩次簽字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定的維護大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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