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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書文 2000年12月30日至2001年2月20日我被非法關押了52天。2003年2月24日至3月19日非法關押了24天後又被送入洗腦班,又非法關押了23天。我現在認識到它們關押我是非法的。它們非法拘留我時,拘留證都是它們自己簽的字,可是放我回家我簽了字,現在我認為簽字是錯的,這也是順從了邪惡。我嚴正聲明兩次簽字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定的維護大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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