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長華 本人於99年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前在警察的恫嚇和後期在公安的誘導下所寫、所說的背離宇宙特性的言行立即全部作廢。我知道我已給大法抹黑,愧對師父。我只對師父說:“一定加倍彌補,突飛猛進,直至法正人間!”,並正告廣州市白雲區公安干警,我知道你們在不遺餘力的追捕、迫害大法弟子,不惜人力、財力、物力。但我仍不放棄任何一次勸善的機會,清醒過來吧!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0/819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