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王奎弟

    我是97年得法的,因平時學法不抓緊,在99年7.20邪惡開始迫害大法以後,約11月份的一天,本地派出所拿著他們事先印好的所謂“保證書”到我家讓我和妻子簽名。當時我想簽了名也是走形式,我該學還學、該煉還煉,就把名簽了。沒想到2001年7.20凌晨1點,我正在熟睡之中,當地派出所一行4人到我家非法抄家,把大法書全部抄走,然後對妻子說:“到派出所去一趟。”我和孩子說:“天亮再去。”他們說不行,就把妻子帶走。當晚還把我二哥也帶走了。我和孩子等到天亮也沒見妻子回來。天亮後,我和嫂子去派出所要人。他們說到縣拘留所要人去吧。我質問他們為何把人送到拘留所,我說他們沒出示任何手續隨便抓人執法犯法。其中一警察說:“對煉法輪功的怎麼對待都不算過分。”我看與他們沒理可講,我到縣拘留所要人,他們不讓見。在妻子被非法關押期間,為讓妻子早點出來,我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找人托關係,花錢請吃飯,妻子還是被關了15天。在放之前,派出所讓交2000元保證金,我交了保證金。妻子放出後,還讓到派出所寫“保證書”,可妻子堅決不寫,我只好代妻子寫了“保證書”。以上兩次寫的“保證書”我嚴正聲明作廢。在今後的修煉道路上,我要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邪惡安排,做師父的真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1/89610.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