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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朱建勳

    我妻子於2004年9月7日晚外出發真像傳單,被蹲坑惡警非法綁架進拘留所,在拘留所內洗腦班,她由於看到別的同修已經釋放回家,起了執著心,也寫“不串功,不聚會,不貼標語”,被市610鑽了空子,叫我和家人去居委會申請擔保她回家。當時我由於對妻子情太執著,見她一心想回家,就讓女兒去居委會問情況,誰知女兒去居委會拿回了“再不煉功”等“擔保”,我就全盤否定給燒了。後來,我叫妻子聲明將所說、所寫作廢。由於拘留所不給紙筆,她僅口頭聲明作廢。並開始絕食抗議迫害了。在她絕食一個星期後,由於我對妻子的情始終未放下,加之私心太重,和疑心等常人心,怕她絕食基點不對,怕她承受不住有生命危險。當洗腦班催辦手續時,再次執迷不悟,讓女兒到居委會拿回了上寫有“不煉功、不聚會、不串功、不貼標語”的“擔保書”,“不煉功”三個字被我用墨筆給塗了。還到派出所、洗腦班、拘留所、市610在上面簽字釋放。關鍵時刻我私心太重,情字太重,沒有維護大法,我太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痛悔我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將我讓女兒辦擔保手續時所有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要放下一切常人心,抓緊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我對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個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1/89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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