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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黃振霞

    2003年12月1日∼6日,我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期間,有兩個惡警打我腦袋,連打了六天,打得我眼前直冒金星,腦皮全腫起來了。第六天,5個人打我,把我按倒在地,兩人用腳踩我手,有按腿的、有按腳的,用手捂我嘴不讓喊,捂我鼻子憋得我喘不過氣來,要往嘴裡塞髒抹布,不斷的拳打腳踢,甚者往小便踢。一個惡警把著我手寫“不修煉保證”,我反抗,惡警繼續打。惡警還用機器針刺我右手腕,胡說甚麼這機器針專治附體。惡警還說就是要使你的精神崩潰,它們對我迫害卻說是對我“關愛”。我在承受不住的情況下,寫了、說了對大法不敬的話,並寫了“三書”。現在想起來真是無地自容,由於自己念不正,給大法造成了損失。我嚴正聲明,在強化洗腦及殘酷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我下決心維護大法的聖潔,徹底與舊勢力決裂,珍惜師父給予的寶貴時間,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1/89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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