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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羅淇月

    我於99年4月得法,自7.22江澤民鎮壓法輪功開始,我沒有再煉功學法,對法認識不深,說了不符合宇宙大法的話,有一次單位同事問我還煉不煉功,我說“沒煉”。五一前我接到街道委主任的電話,問我媽在家嗎?怕我媽去北京。我說“她不能去北京”。我說的話正好符合了邪惡勢力的要求,我愧對師父。

    進京上訪是國家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江澤民鎮壓法輪功,迫害大法弟子是在踐踏憲法,是在犯罪,大法弟子沒有做錯。現在我鄭重聲明,我說過的話作廢。對大法的信念不改變,在正法中發揮一個大法弟子的作用。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6/11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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