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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何琳

    我在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受益無窮。2000年4月23日我與幾個弟子去天安門廣場打“法正乾坤”、“法輪大法好”等橫幅被抓,後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又轉至調遣處、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了共4個多月,在此期間和隨後的日子中,非但沒有走好大法弟子的路,反而因為自己的私心、執著心太重,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很多言行順應了舊勢力和邪惡的安排,並導致家人也做出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情:大法書籍和資料被家人丟棄、被毀;自己也在正念不足中寫了“以後不參加大法活動等的保證”,違心說過“不煉功”的話,甚至有時還產生過對大法和師父的迷惘和疑惑,等等,這些都辱沒了一個大法弟子的稱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眾生。現在我嚴正聲明:無論何時何地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做、所為全部作廢。從此以後,肩負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使命,我一定要在正法最後時期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學好法,勇猛精進、發正念,清除邪惡、講真象,救度眾生,盡己所能,正念正行,不負大法弟子的使命,“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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