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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梁艷君

    我於2001年9月進京證實法,被派出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半個月,後被送回當地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在監獄,受到殘酷的精神摧殘和肉體迫害,在極其邪惡和高壓下,我違心的寫下“四書”。每當想到這,我都痛苦萬分。三年來,我的心沒有一天平靜過,每天背著沉重的包袱,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超負荷的勞動,使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但是我的內心是永遠不會改變的。在我即將出獄的日子裡,我已給管教寫下我的心聲,告訴他們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大法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法輪大法洪傳世界60多個國家和地區,沒有一個國家像中國江氏集團這樣強制改變人的思想與信仰。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在高壓下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一律作廢。同時感謝偉大慈悲的師尊給我這樣的機會,我要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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