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孫艷春

    我是97年得法的,幾年來,大法使我身心受益。可是,99年當邪惡謊言舖天蓋地壓下來時,我由於對大法的法理理解不深,雖知道大法好,師父是蒙冤的,心�堶W極了。在上訪受阻的情況下,用了人的變異觀念,圓滑的應付來自各個方面的壓力,固守著私心,忘記了修煉的嚴肅性,違心的寫下了“不修煉的保證書”。經過學法,我冷靜、認真的思考著:法輪功教人做人以“真、善、忍”為準則,做好人就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對,事事為他人著想,所有大法書都貫穿著這種思想,修“真、善、忍”怎麼能錯呢?何罪之有?現在我鄭重聲明:我以前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以後要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肩負的三件事,放下人心,堅定正念,堅信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