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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傳江 我於1997年喜得大法,知道了人生的真諦,對法一直堅定不移。在99年7.20以後邪惡的迫害中,我一直堅持對“真善忍”的正信。惡警把我非法關進監獄、拘留所。在派出所,它們把我綁起來,5個惡警對我輪流毒打。當時心�堨u有師父的法,知道師父在看護著我,甚麼也不怕。在最邪惡的時候,它們打得我只能坐著睡覺。最後它們把我送進精神病院,強行給我吃藥打針。由於藥物對我神經、身體的損害,我出院時身體極度虛弱,癡呆。在這種情況下,惡警還經常上門騷擾。在我神志不清時說過、填寫過“不煉”的話。現在我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徹底作廢。從今後,堅定自己的正念,以法為師,跟上師父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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