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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艷春 1999年7日20日江氏流氓團伙開始迫害法輪功,在欺騙、謊言的威迫。在怕心的驅使下,自己有了放棄不學的思想,別人說大法不好,我也不參與,也不為大法辯護,讓別人代寫所謂的“保證”,在所謂的“橫幅”上簽名,聲明以上的“保證”和簽名作廢。今後,我要在正法中,把自己當作正法時期的法輪大法弟子,溶入正法洪勢中,正念正行,走好自己正法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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