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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秀蘭

    我是98年得法的大法弟子。99年7.20邪惡開始瘋狂的非法鎮壓法輪功,因為當時學法少,悟性低,迫於壓力,違心的簽了“保證不煉”的字樣,我想我可以偷著煉。現在回想起來,痛悔不已,覺得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特此嚴正聲明:過去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決心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功成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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