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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樊愛華

    我1999年元月得法修修法輪功,得不久,江氏邪惡集團迫害大法。因學法不深,在人心的帶動下,1999年7月填寫了一份表格,寫了一些不符合修煉人標準的話(“再不煉功了”),知道錯了,繼續在家煉功,沒有寫嚴正聲明。今天補上,原來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全部作廢。繼續修煉,做一個真正的大法粒子。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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