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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金鳳蘭

    99.7.20以後我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後被接回當地。當時由於學法不深,沒有從根本上抵制邪惡,在邪惡逼迫下,在邪惡所寫的材料上按了手印。現嚴正聲明,我在邪惡迫害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按手印、家人代簽字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多學法,堅決彌補給大法照成的損失,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3/89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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