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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蘭國容

    我從1997年得到大法後,身心都得到好處。從99年7.20中國江××邪惡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抄我家,還用多種手段來迫害,不要我煉功,還要我寫“不煉功”的東西。後來通過大法弟子的幫助和學法覺悟,知道大錯特錯,不應該寫這些東西,都是邪惡逼迫的,現在我聲明無效。今後我要努力的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3/89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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