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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蓮珍

    我今年63歲,退休幹部。1999年4月進大法門開始修煉,得法後身心得到很大收益,然而就在99年7.20後,江××集團開始瘋狂的非法鎮壓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我多次被抓到派出所拘留,後又被強行抓到洗腦班,由於自己的執著心太多,違心的寫下了甚麼“保證、決裂”之類的東西,做出了違背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情,回想起來非常痛心。在此嚴正聲明:凡是我以前在派出所、洗腦班或在任何地方說過的、做過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學法、發正念、救度眾生這三件事,正念正行,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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