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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宮碧芳

    自修煉大法以來,身心受益無窮。在這場迫害發生的初期,因進京證實大法,曾多次遭到“610”辦公室等惡人、惡警的非法抓捕,抄家,關押,最後被非法判勞教兩年。當時由於個人修煉階段學法不紮實,心性提高的慢,加上自身存在的一些人的觀念和各種執著心未去,在邪惡的長期迫害下,不能及時學法,正念不足,用人的觀念看問題。結果被舊勢力鑽了空子,遭受了更大的迫害。思想一鬆產生邪悟,做了一個大法修煉者絕對不能做的事。現在通過不斷學法修心,心性不斷提高,對正法修煉才有了明確的認識,深感正法修煉的嚴肅性。對此我嚴正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聲明作廢。珍惜師尊為大法弟子和一切眾生開創的萬古機緣。正念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走正正法修煉的每一步,放下人心,講清真象,救度世人,做好三件事,保持正念正行,完成正法賦予大法弟子的神聖使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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