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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付雁

    我於1997年11月幸得大法,並在不斷的學法中,堅定了對大法的認識。但99年7月之後在外在壓力和自己怕心的作用下,還是寫下了所謂的“認識書”與“保證書”,並想當然的認為自己只是和邪惡進行了一場文字遊戲,並沒有真正承認甚麼。而且在後來相當一段時期內,在言行上也沒有盡力做到講清真象,救度世人。隨著同修們的不斷講清真像和世人的不斷清醒,我也越來越體會到我的行為也是曾經為大法抹了黑的,我沒有達到煉功人的標準。在此嚴正聲明,之前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均不是出於本人意願,全部作廢。我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彌補給正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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