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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蓮翠 我98年9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法理理解很膚淺,自99年7.20以來,多次在惡人寫好的表格、材料上簽字,還照相,按指印,按雙手印,還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話,如“不煉了”等。後來通過學法,我認識到這些言行都是違背大法原則的,不是一個修煉大法的人該做的。我現在嚴正聲明:在迫害下,自己不符合大法的一切錯誤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努力的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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