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愛玲 我98年6月修煉法輪功。因上北京正法被抓,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勞教所裡邪惡的迫害下,被迫寫下了“四書”。最後幾天邪惡的黑手每天黑夜叫我們答法輪大法好不好的問題,在被迫下違心的說了大法和師父的壞話。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被迫洗腦的一切作廢。洗刷污點,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