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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安明欣、李瑞田

    我今年37歲,我母親71歲,在1997年10月喜得大法。由於我們學法不深,在看守所裡沒能把自己當作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受了邪惡的迫害,強迫我們寫了違背大法的書面材料。後來在師父的慈悲呵護和同修的關心下,我們終於醒悟,知道了不應該配合邪惡的操縱做出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我們現在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的全部作廢。今後我們要緊跟師父,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堅定的修下去,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5/89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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