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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晶晶 我今年19歲。2003年2月4日因發真像資料被送往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由於平時學法不深,在邪悟者的哄騙下,向邪惡寫下了“五書”,背離了師父和大法。現在我鄭重聲明:在勞教所期間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5/89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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