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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發河 1999年的大年三十晚上,居委會主任、廠辦公室幹部和派出所警察等好幾個人來找我做工作,叫我在一篇文字上簽字(上面寫些甚麼我也不知道),當時我想敷衍他們,不是真的,就在壓力下簽了字。通過認真學法,我認識到作為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是不應該這樣做的,追悔莫及,特此聲明簽字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5/89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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