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宋金蘭

    在2001年10月15日的那一天,我出去洪法,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出現了漏洞,沒有及時的發正念剷除另外空間邪惡干擾,走了舊勢力給安排的路,被抓進了看守所。在人心的驅使下,在關鍵的時候還是想到了自己,所有的執著心都上來了,怕被判刑,怕掉層次,怕學不到法,怕洪不了法,總之沒有真正的站在法上認識法,因而做出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簽了“不進京、不上訪、不出來、不煉功”的字,辜負了師父這幾年對我的呵護。我現在鄭重聲明此簽字作廢。否定一切舊勢力安排的路,走師父給安排的路,今後一定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精進實修,用實際行動來彌補過去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90063.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