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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鄂德昌、(左人右戶)素雲

    我夫妻倆在96年喜得大法。原來身體都不怎麼好,得法後,身體健康,八年多沒吃過一片藥,我們都是年過70、近80的人了,走起路來一身輕,逢人看到都說:這哪像80來歲的人哪。近期看了《明慧週刊》的一篇文章,關於99年7.20以後有關寫過“不學不煉”、簽字的應發表聲明作廢的重要性,才認真回憶起剛開始時街道委員會和退休辦把寫好的內容到每個大法弟子家讓簽字,當時由於學法不深,讓簽就簽了,回憶起來深感對不起大法、恩師苦度。在此嚴正聲明一律作廢。今後一定要緊跟恩師教導做好三件事,緊跟正法形勢要求,正念正行,跟恩師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90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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