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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紀鳳霞 我1998年8月得法。2000年的七月十五日被非法抓到縣局後被送看守所。由於當時對大法不夠堅定,在那�媦g了不該寫的和說了一些對大法不利的話,通過學法自己深刻的認識到錯了。現在聲明:以前所有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都全部作廢。決心跟上正法形勢,多救度眾生,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900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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