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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婁殿英 從99年7月邪惡迫害大法以來,我先後9次被本地區公安機關非法抓捕,被逼強行寫了“不煉或悔過書”之類的東西,我為了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在這裡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寫的對師父或對大法不敬的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900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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