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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彭正蘭

    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在2002年5月份洪法時,被人出賣後,被惡警迫害,做了對大法不利的事,還對惡警說“不煉”的話,燒了所有大法資料和大法書,當時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怕字當頭。讓邪惡鑽空子,所以做了不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現感到非常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感到特別後悔,我現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要緊隨師父,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事。盡心盡力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90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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